2025/06/08

沐桐地政士聯合事務所

如何計算土地增值稅
舊制:售屋財產交易所得

*成交行情
買賣房地產該如何查詢行情
如何看懂實價登錄:建坪單價
如何看懂實價登錄:特定社區行情
如何看懂實價登錄:實戰演練


2024年5月,在新竹油桐花盛開的季節,我們幾位理念相同的地政夥伴,成立了沐桐地政士聯合事務所。走過桃竹苗最大代書事務所的歷練,我們始終堅持誠信與專業,無懼風雨,只為守護每一筆交易的安心。 櫛風沐雨,與眾不桐,我們是沐桐。

新竹市光華東一街40號  電話:03-5338050


代書

賴建霖 0932-321-710 分機30
劉昱君 0919-945-124 分機33
王淨榆 0921-358-575 分機38

助理

李依潔 分機31
田英倩 分機32
陳 昕 分機34
劉桂茹 分機39
范嘉妤 分機36

2025/06/07

如何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

 一、基本說明

繼承人未於被繼承人死亡後1年內辦理異動登記,公路監理機關應逕行註銷該車輛牌照。

車輛如欲繼續使用,繼承人應在車主死亡後1年內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,否則牌照將被註銷。經報廢或註銷之車輛若仍行駛或停放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,稅捐機關除責令補稅外,另裁處2倍罰鍰,且汽車牌照遭註銷後仍繼續行駛,依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12條規定處罰鍰,並扣繳牌照禁止其行駛。


二、辦理前需準備的文件

1.遺產稅免(完)稅證明書正本、法院拋棄繼承准予備查公文(若有繼承人拋棄)

2.繼承證明(遺產分割協議書/家族會議決議書/法院認證書 擇一

3.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正本一份或死亡證明正本、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正本

4.行車執照正本(若遺失可於監理單位申請補發)

5.新領牌登記書正本(機車免)(若遺失可於監理單位申請補發)

6.以新車主名義先行投保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或電子式保險證(保險有效期間需30日以上)

7.新車主的雙證件正本、印章

✅ 小提醒: 若為代理人去辦理,需要多準備代理人雙證件正本、印章


遺產稅免(完)稅證明書




















三、辦理流程

1.服務台填寫過戶登記書

2.汽車出廠滿10年以上、機車出廠滿5年以上,需先至監理單位檢驗室辦理臨時檢驗

3.驗車合格後,至異動窗口辦理繼承過戶手續

4.汽機車過戶費用(汽車200元、機車150元拖車使用證200元

5.如有積欠交通違規罰款及牌照稅、燃料費等應先結清

6.自用小貨車另依相關規定辦理

✅ 小提醒:可先致電至監理所,提供車牌號碼給承辦,確認有無特殊狀況


、相關連結

🔍全國各監理機關位置

🔍家族會議協議書






2024/10/30

房地買賣:相關費用

 *代書費收費標準:



*成屋簽約買、賣雙方應備文件:



*預售屋簽約買、賣雙方應備文件:


*買賣案件應負擔之費用如下:



*備註:

地震險火險:依各保險公司而定(一般約3000-6000)
銀行貸款開辦費:依各銀行而定(一般約2000-4000)
貸款違約金:一般常見為設定金額×1%


*範例:

以竹北高鐵特區一物件為例:屋齡三年、市價約3000萬、主建物+陽台雨遮約25坪、貸款2400萬(設定金額為貸款×1.2=2880萬)、土地公告現值約為300萬、土地申報地價為100萬、建物現值約為150萬。土地權狀1張、建物權狀2張。

*買方應負擔費用:

1. 契稅:1,500,000×6% = 90,000元
2. 印花稅:(3,000,000+1,500,000)/1000 = 4,500元
3. 登記規費:(1,000,000+1,500,000+28,800,000)/1000 = 31,300 元
4. 代書費:23,500元
5. 簽約潤筆費:1,000元
6. 地震險、火險+銀行開辦費:約略7,000元。
              總計:157,300元

*賣方應負擔費用:

1. 土地增值稅:依持有期間與公告現值調漲程度而有所不同
2. 抵押權塗銷費:2,500元
3. 簽約潤筆費:1,000元
4. 貸款違約金:因本案沒有和銀行綁約因此沒有違約金。

            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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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買賣:常見問題 Q&A

Q1代書是買方還是賣方找?
沒有一定,由買、賣雙方談定即可。需注意是否為合法執業地政士,並核對身分,坊間常有登記助理員頂替合法地政士執行業務,不可不慎。近年來也有買、賣雙方各自聘用代書的雙代書制度,雖然會多花一筆費用,但也是個安全有保障的方案。查詢代書開業資訊:地政士資訊系統

Q2代書費由誰負擔?
沒有一定,由買、賣雙方談定即可。北部多為買方全額負擔;中南部常有買賣雙方各半的約定。談定買賣價格前請務必確認代書費、相關稅費、規費由誰負擔。

Q3代書費多少錢?
代書收費以權狀張數為計算標準,一般常見1張土地+1張建物,或1張土地+2張建物。



Q4稅費、規費由誰負擔?
依照一般的買賣習慣,賣方需負擔土地增值稅、塗銷費、履保費、潤筆費;買方需負擔代書費、登記規費、設定規費、契稅、印花稅、履保費、潤筆費。若買賣雙方另有議定買清、賣清(實拿)則依其約定。

Q5簽約需要準備哪些東西?
賣方應準備身分證、印鑑章、權狀、印鑑證明(用途:不動產登記,可後補)。買方應準備身分證、便章。

Q6可以約晚上或假日簽約嗎,簽約地點在哪邊?
事先預約,代書可以配合晚上或假日簽約。地點以事務所為主:新竹市光華東一街40號,若簽約地點需約在房屋現場,只要現場有桌椅也可以配合到場簽約。

Q7履約保證是什麼?一定要做履約保證嗎?
履約保證是將買賣雙方的價款,都交由公正的第三方(銀行)保管,倘若買賣過程中有產權爭議,可以確保買方能拿回價金、賣方能拿到尾款。關於履約保證的相關說明可參考:
安新建經履約保證說明  
合泰建經履約保證說明  
僑馥建經履約保證說明
履約保證雖然要支付總價款萬分之六的履保費(買賣雙方各半),卻能規避交易風險。若買賣雙方是熟識的朋友或親人,才會考慮不做履約保證。

Q8已跟對方談好價格,是不是應該要收付定金?
在簽訂正式的買賣契約之前,買、賣雙方都有可能反悔,未避免屋主反悔不賣或者買方藉故不買,可在談定價格時候收定金,並約定好簽約時間,倘若有一方違約則可憑定金收據來請求違約金。定金收據要載明買賣雙方資料、買賣標的、成交價格、定金金額、其他約定事項可備註會留下哪些附贈物:如冰箱、洗衣機、床櫃組...等。 定金收據範本

Q9代書服務的區域有哪些?
服務的區域以新竹、竹北、竹東為主,新竹縣市、苗栗縣市、桃園縣市也能配合客戶的需求,若有房地產買賣、贈與過戶需求,歡迎您推薦給親友。

沐桐地政士聯合事務所 
03-5338050 新竹市光華東一街40號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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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10/25

舊制:售屋的財產交易所得

 


Q1:如何判斷新制房地合一稅還是舊制財產交易所得?
若房地為105年1月1日以後登記完成,在出售時就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,必須在買賣移轉登記完成後30天內,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繳納房地合一稅。若房地為繼承、配偶贈與取得,則以原所有權人取得登記完成日判斷是否為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。舉例:小明於103年5月20日購入房地,並於105年3月1日配偶贈與給太太小花,而後小花於111年8月5日出售該房地,則小花本次出售房屋取得時間基準點就以103年5月20日為準,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,於112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時手動新增財產交易所得。

Q2:已申報繳納房地合一稅後,還需要申報舊制財產交易所得嗎?
不需要。

Q3:何時需要申報舊制財產交易所得?
若非屬新制房地合一稅的課稅範圍,111年度出售房地,需在112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申報財產交易所得。這筆所得在網路報稅時不會自動帶入,需要自行新增時間點認定是以登記完成日為準,舉例說明:111年12月1日簽定買賣合約,房屋在112年1月10日登記完成,則視為112年度的所得,需在113年5月申報。登記完成日可以從權狀或謄本上找到(登記日期),但是賣方通常不會留存已售出的房地謄本或權狀影本,若要知道確切的登記完成日期,可以詢問當時的承辦代書,或者到地政事務所調閱已出售房地的謄本。

Q4:該用哪一種方式申報財產交易所得?
舊制財產交易所得分標準核定(無法證明取得成本者)及核實申報(可以證明取得成本者)。105/1/1開始則有新制房地合一稅。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2第1項規定,個人出售房屋,如能提出交易時之成交價額及成本費用之證明文件者,其財產交易所得之計算,依法核實認定;其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者,稽徵機關得依該部核定標準核定之。也就是說以核實申報為主,若無法證明取得成本就可以用標準核定101年8月政府開始實價登錄,所有買賣價格資訊都有完整的紀錄,因此國稅局非常容易掌握賣方的購入成本價,倘若在101年8月後購入的案件就會建議採用核實申報。另外,若為98年以後向建商購買預售屋者,建商因為有申報營業稅需要將售價造冊送交國稅局備查,出售時也會建議採用核實申報。簡言之,出售房地若為101年8月以前取得,可用標準核定先申報;101年8月至104年12月31日間取得的房地須以核實申報、105年1月1日後取得的房地,出售時就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。   

Q5:何時需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?
若適用財產交易所得稅舊制,無論能否提出當時的成本證明,都要於售屋登記完成日的隔年5月,申報所得稅時一併申報財產交易所得,這筆所得並不會自動匯入,需要自行手動新增。例如:111年11月1日出售房地於111年12月5日登記完成,需於112年5月申報。若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,則需於出售房地登記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報,以上例就必須在112年1月4日之前申報完成,否則會將有怠報的罰金。

Q6:財產交易所得稅有何節稅方法?
倘若賣屋是賠售,可以申報財產交易損失,若當年度有其他財產交易所得,售屋損失可以抵扣售屋所得,但不可抵扣其他個人薪資、證券股利、銀行利息...等其他所得。若符合以小換大且自住的重購要件,則能申請重購退(抵)稅。核實申報可以提出相關單據列舉扣除,例如:公證費、契稅、印花稅、地政規費、代書費、外管費、土增稅、仲介費、清潔費、搬運費、廣告費、修繕費...等。而最具爭議的裝修費用是否能列入扣除額,需承辦稅務員個別認定。國稅局較能接受扣除的解釋法令如下:取得房屋所有權後使用期間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,而非2年內所能耗竭的增置、改良或修繕費。取得房屋所有權後,在出售前所繳納的房屋稅、地價稅、管理費、金融機構借款利息...等,都是屬於使用期間的相對代價,不得列為成本或費用減除。(財政部83年2月8日台財稅第831583118號函)

Q7:可以先用最簡單的標準認定(無法證明取得成本者)來申報嗎?
申報舊制財產交易所得需以核實申報為主,倘若你手邊有取得成本的合約書,卻技巧性選擇標準核定申報,未來很有可能收到國稅局補稅公文。特別是98年後向建商購買預售屋或101年8月實價登錄後購買的房地,幾乎都逃不掉被國稅局發函需以實際成交金額(核實申報)補稅的命運。下圖為國稅局補稅公文,出售房地後3-5年內都有機會收到。



Q8:個人出售房屋,舊制財產交易所得年度如何認定?
個人出售已登記所有權之房屋,其財產交易所得歸屬年度之認定,以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所屬年度為準。個人興建房屋於辦理建物總登記(所有權第一次登記)前出售,財產交易所得歸屬年度,則以房屋起造人變更日所屬年度為準。(財政部73年5月28日台財稅第53875號函)資料來源:財政部國稅局


Q9:舊制財產交易所得能像新制一樣有自住六年400萬的扣除額嗎?
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無自住房地400萬的扣除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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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10/18

取代印鑑證明的新制度:土地登記線上聲明

自109年3月起,內政部地政司推動 「線上聲明制度」,民眾辦理不動產登記時,無須再親自至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或戶政機關申請印鑑證明,改由線上操作並經承辦地政士驗證即可,省時、省力、省費用!


✅ 適用對象

  • 辦理不動產買賣、贈與、繼承等登記案件之登記義務人(如賣方、贈與人、共有分割人等)

  • 擁有自然人憑證讀卡機的當事人


🌐 操作平台


📝 辦理步驟(共三步)

🔹步驟一:當事人線上聲明

  • 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數位櫃台

  • 填寫土地建物標的、辦理事項、權利人、代理人姓名、聲明期限等資料

🔹步驟二:專業代理人驗證

  • 承辦地政士核對身分與不動產登記內容無誤後,驗證當事人聲明內容

🔹步驟三:送件登記

  • 由承辦地政士辦理不動產登記時,檢附線上聲明登錄表聲明序號

  • 登記機關據此確認當事人真意,免附印鑑證明


💻 系統操作教學概要

  1. 安裝必要軟體:進入「數位櫃台」前,請先於下載專區安裝:

    • 客戶端簽章元件

    • HiCOS Client(卡片管理工具)

    • 安裝後請重新開機

  2. 登入系統

    • 插入讀卡機與自然人憑證

    • 輸入憑證 Pincode,進入主頁面

  3. 開始線上聲明流程

    • 選擇「線上聲明登錄 ➜ 登錄作業」

    • 閱讀聲明內容並同意

  4. 填寫聲明人與代理人資訊

    • 聲明人資料

    • 代理人資料(承辦地政士),含開業字號(可至地政士系統查詢

  5. 填寫土地/建物資訊

    • 可參照不動產買賣契約書,拉選正確建號、地號及持分比例

  6. 填寫聲明事項

    • 選擇登記事由(如買賣、贈與、繼承等)

    • 指明「取得權利人」為買方或受贈人

  7. 完成簽章與上傳

    • 系統將產出 PDF 聲明登錄表

    • 最後輸入 Pincode 進行簽章,點選「完成登錄」

  8. 查詢登錄結果並回傳序號

    • 登錄成功後,請至「查詢作業」確認

    • 線上聲明序號回傳給代書,即可代替印鑑證明送件登記











📌 常見提醒

  • 務必完成簽章步驟(步驟七),僅預覽 PDF 而未完成簽章者,視為未完成登錄

  • 權利人(買方)與實際登記名義人可能不同,建議與承辦地政士確認

  • 可免臨櫃身分驗證或回戶籍地申請印鑑證明、節省時間與費用








如何辦理抵押權塗銷

一、基本說明

房屋貸款全部清償後,仍需向地政事務所辦理「抵押權塗銷登記」,塗銷完成後,抵押權即自不動產登記簿謄本上刪除。


二、辦理前準備

(一)向銀行申請清償證明

貸款全數清償後,需向原貸款銀行申請所謂「清償證明」,處理時間通常約需 3~5個工作天,清償證明可能包含下列文件(依銀行規定不同):

  1. 抵押權塗銷同意書

  2. 他項權利證明書

  3. 原抵押權設定契約書(部分銀行不提供,不影響)

  4. 火險/地震險保單影本(部分銀行不提供,不影響)

小提醒: 若日後有火險/地震險退費需求,請先自行影印抵押權塗銷同意書留存。


三、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塗銷

(一)申請方式

請攜帶文件前往任一縣市的地政事務所,抽取「簡易案件」號碼等候叫號。現場填寫登記申請書並繳交文件即可送件,整個流程約 10分鐘內完成送件,送件之後即可離開地政事務所,塗銷登記處理時間如下:

  • 同縣市辦理: 約1~2小時

  • 跨縣市辦理: 約1~2個工作天

📍 若有疑問可洽詢地政事務所現場服務櫃台。

(二)應備文件

本人親自辦理

  1. 本人身分證正本

  2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
  3. 本人印章(便章)

  4. 抵押權塗銷同意書(通常為紅色)

  5. 他項權利證明書(通常為綠色)

委託代理人辦理

  1.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

  2. 代理人與權利人雙方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
  3. 代理人與權利人雙方印章(便章)

  4. 抵押權塗銷同意書(通常為紅色)

  5. 他項權利證明書(通常為綠色)




四、登記申請書填寫注意事項

  • 可至地政事務所服務櫃台參考範例填寫

  • 若為代理人辦理,備註欄(欄位9)需加註委託切結事項,可向服務台索取印章蓋章,避免當場手寫

  • (欄位2)原因發生日請填寫塗銷同意書底部所載日期

  • 電話欄務必填寫,塗銷登記完畢後地政事務所將以簡訊通知結案





五、火險/地震險退費建議

  • 火險、地震險為一年期保單,原保單無法轉移給新屋主,賣方可申請剩餘期間退費

  • 請於辦理塗銷前影印抵押權塗銷同意書備用

  • 可退金額依保費與剩餘期間而定,通常數百至一千多元不等,是否申請退費可視時間成本決定


六、特殊情況:抵押權人為自然人(非銀行)

若抵押權設定對象為自然人(如親友借款或錢莊),需由抵押權人自行開立塗銷同意書,內容格式不拘,並需檢附抵押權人印鑑證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