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想請問各位代書大神們一個問題:
有一個客戶A跟女朋友 婚前各持有一間房子,後來登記結婚了。
客戶A想賣掉婚前房子小換大 重購退稅。
這是可行的嗎?
Ans:
謝謝您提問一個很深入的問題,因為剛剛台灣隊比賽正緊張,現在換場時段回。這個議題剛好今天事務所會議有討論到。經查詢很多資料後,結論是賣掉的那間無論是婚前婚後買,但是拿來重購新買的那戶,一定必須是婚後買的。
提供下面連結給大家參考
台中的知名代書也有類似的影片說明。
案例是先生婚前買A房 ⇨ 結婚 ⇨ 婚後先生賣A房 ⇨ 婚後太太買B房
這樣婚後才一賣一買絕對沒問題,而不論A房是不是婚前購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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