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10/18

取代印鑑證明的新制度:土地登記線上聲明

自109年3月起,內政部地政司推動 「線上聲明制度」,民眾辦理不動產登記時,無須再親自至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或戶政機關申請印鑑證明,改由線上操作並經承辦地政士驗證即可,省時、省力、省費用!


✅ 適用對象

  • 辦理不動產買賣、贈與、繼承等登記案件之登記義務人(如賣方、贈與人、共有分割人等)

  • 擁有自然人憑證讀卡機的當事人


🌐 操作平台


📝 辦理步驟(共三步)

🔹步驟一:當事人線上聲明

  • 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數位櫃台

  • 填寫土地建物標的、辦理事項、權利人、代理人姓名、聲明期限等資料

🔹步驟二:專業代理人驗證

  • 承辦地政士核對身分與不動產登記內容無誤後,驗證當事人聲明內容

🔹步驟三:送件登記

  • 由承辦地政士辦理不動產登記時,檢附線上聲明登錄表聲明序號

  • 登記機關據此確認當事人真意,免附印鑑證明


💻 系統操作教學概要

  1. 安裝必要軟體:進入「數位櫃台」前,請先於下載專區安裝:

    • 客戶端簽章元件

    • HiCOS Client(卡片管理工具)

    • 安裝後請重新開機

  2. 登入系統

    • 插入讀卡機與自然人憑證

    • 輸入憑證 Pincode,進入主頁面

  3. 開始線上聲明流程

    • 選擇「線上聲明登錄 ➜ 登錄作業」

    • 閱讀聲明內容並同意

  4. 填寫聲明人與代理人資訊

    • 聲明人資料

    • 代理人資料(承辦地政士),含開業字號(可至地政士系統查詢

  5. 填寫土地/建物資訊

    • 可參照不動產買賣契約書,拉選正確建號、地號及持分比例

  6. 填寫聲明事項

    • 選擇登記事由(如買賣、贈與、繼承等)

    • 指明「取得權利人」為買方或受贈人

  7. 完成簽章與上傳

    • 系統將產出 PDF 聲明登錄表

    • 最後輸入 Pincode 進行簽章,點選「完成登錄」

  8. 查詢登錄結果並回傳序號

    • 登錄成功後,請至「查詢作業」確認

    • 線上聲明序號回傳給代書,即可代替印鑑證明送件登記











📌 常見提醒

  • 務必完成簽章步驟(步驟七),僅預覽 PDF 而未完成簽章者,視為未完成登錄

  • 權利人(買方)與實際登記名義人可能不同,建議與承辦地政士確認

  • 可免臨櫃身分驗證或回戶籍地申請印鑑證明、節省時間與費用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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